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中速数据数字载波通道 (GB/T 11443.5-1994) 国家标准《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中速数据数字载波通道》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第一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工作在一类、二类和三类标准地不站的中速数据(IDR)数字载波通道的性能要求。此标准规定了中速数据数学载波通道工作的信息速率、报头速率、传输速率、编码方式、调制方式、工程勤务电路和维护告警格式等。此标准适用于固定业务(4/6GHz频段)的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不仅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组成的国内卫星系统,敢适用于租用国际卫星转发器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前者称为“国内卫星系统”,后者简称为“租星系统”。此标准适用于公用通信网,也可用于专用通信网。此标准适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建立和技术改造。此标准适用于电话业务非电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