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发射、接收和地面通信设备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中速数据传输设备 (GB/T 11444.4-1996) 国家标准《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发射、接收和地面通信设备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中速数据传输设备》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第一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在卫星通信地球站中,除天线分系统和终端设备分系统外,中速数据传输的发射、接收和地面通信设备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4.6GHz频段,信息速率为2048kbit/s和8448kbit/s的中速数据传输设备。此标准适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建立和技术改造,并作为制造设备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