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1988) 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已被标准 GB 2716-200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花生、棉籽、芝麻、葵花籽、油莱籽、玉米胚芽、油茶籽、采糠、胡麻籽为原料,经压榨、溶剂浸出精炼或用水化法制成的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1988) 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已被标准 GB 2716-200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花生、棉籽、芝麻、葵花籽、油莱籽、玉米胚芽、油茶籽、采糠、胡麻籽为原料,经压榨、溶剂浸出精炼或用水化法制成的食用植物油。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