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 1 部分:公共场所(试行) (DB6101/T 3074.1-2020) 主管部门为西安市,提出部门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保忠、王欣、李文浩、陈晨、王飞、刘如如、付晗、庞松涛、陈诗奇、雷晓岗、罗华、刘顺智、孟祥东、吕鹏、张波
本部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消毒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消毒要求、消毒人员要求和常用消毒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其它公共场所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