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 1 部分:托幼机构(试行) (DB6101/T 3073.1-2020) 主管部门为西安市,提出部门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大绿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保忠、王欣、王飞、陈晨、刘如如、付晗、庞松涛、李文浩、陈诗奇、雷晓岗、张学敏、刘顺智、孟祥东、吕鹏、张波
本标准规定了托幼机构复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要求、消毒人员要求、常用消毒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招收 0~6 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