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 3 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 (DB6101/T 3073.3-2020) 主管部门为西安市,提出部门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大绿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保忠、王欣、付晗、庞松涛、陈晨、王飞、刘如如、李文浩、陈诗奇、雷晓岗、张学敏、刘顺智、孟祥东、吕鹏、张波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普通高等学校复课消毒卫生管理要求,复课前消毒方法、预防性消毒方法、疫源地消毒方法、消毒人员要求、常用消毒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中学、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成人高中、高等专业学院、夜校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的防控消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