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类院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范 (DB2107/T 0018-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起草人:姜婷、卢明慧
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市职业类院技能型教师工作室建设
职业类院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范 (DB2107/T 0018-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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