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类院校优秀毕业生能力培养规范 (DB2107/T 0017-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李云、张洋洋、黄占宇、雷振友、张立新
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市职业类院技能型教师工作室建设
职业类院校优秀毕业生能力培养规范 (DB2107/T 0017-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李云、张洋洋、黄占宇、雷振友、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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