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类院校技能型教师工作室建设规范 (DB2107/T 0016-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吕艳丽、杨丽、 栾长雨、黄占宇
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市职业类院技能型教师工作室建设
职业类院校技能型教师工作室建设规范 (DB2107/T 0016-2024) 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吕艳丽、杨丽、 栾长雨、黄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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