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21部分:火力发电 (DB3301/T 65.21-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起草人:倪志刚、刘嘉、黄辉、李美强、杨斌、陈培伟、朱平、焦庆春、刘刚、金维东、毛国强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