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 (DB3301/T 65.17-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杭州市上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建林、倪志刚、李美强、黄辉、刘嘉、李晓君、焦庆春、全江伟、金维东、高明、任小骞、张泽俊、陈新、胡红春、沈龙
本部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