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6部分:公共活动广场 (DB3301/T 65.16-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起草人:李晓君、倪志刚、詹德佑、黄辉、刘嘉、李美强、蒋国良、金维东、陶伟明、刘嘉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活动广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活动广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