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 656-2023) 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水泥协会。
起草人:陈敏、吴莉萍、彭超、吕平江、方维凯、李振亮、罗财红、郑坚、岳波、赵红静、吕改艳、张卫东、袁睿、谢耕、蔡锋、熊科、王同桂、龚玲、赵丽、张灿、李琨、陈创。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