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 (DB3702/T 23-2023)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司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青岛市司法局
起草人:邓焕礼、傅强、于明霞、张进彤、黄龙飞、于肖楠、王言卿、张贞辉、韩晓庆、张天民。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组织保障,合法性审核材料、审核事项、审核方式和依据、审核程序、审核意见,备案审查和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主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