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V2X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64-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使用的基于LTE-V2X直连通信方式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其他车辆类型可参照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V2X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64-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汽车使用的基于LTE-V2X直连通信方式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其他车辆类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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