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6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研发、生产、检测及相关工作的监管。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6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研发、生产、检测及相关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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