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规范 (DB4403/T 263-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起草人:王磊、王钾、李朝辉、胡巍宇、邓科峰、潘昭成、胡海洋、江鑫、刘雪、王水兵、黎孟龙、刘攀超。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技术检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