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规范 第1部分: 调解机构 (DB3201/T 1098.1-2022) 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四海徐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
起草人:程秀才、王梦婷、傅启国、李晓雨、石瑛、张鸣、汪旭东、蒋海军、赵靓亮、华书金
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设立、场所设置、运行经费、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及受理范围、指导与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