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规范 第4部分 :调解评价 (DB3201/T 1098.4-2022) 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四海徐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
起草人:程秀才、石瑛、李晓雨、傅启国、王梦婷、张鸣、汪旭东、蒋海军、赵靓亮、华书金
本文件规定了调解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员评价、调解机构评价、调解案件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