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DB32/T 3761.34-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中医院
起草人:杨丹丹、刘晓霞、徐逸萍、徐承平、施超、黄英、陈建东、朱宝立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建设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DB32/T 3761.34-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中医院
起草人:杨丹丹、刘晓霞、徐逸萍、徐承平、施超、黄英、陈建东、朱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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