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规范 (DB3206/T 1021-2021) 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南通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如皋市长寿星养老服务中心、如皋市丁堰镇长寿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皋市民政局、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
起草人:顾秀芳、陈海鹏、周嘉黎、徐远兵、张晔、彭卫兵、肖蓓、秦强、张杰、刘纯、赵丽梅、曲瑞娜、吴莉丽、祝小柳。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社区“长者驿家”(以下简称“长者驿家”)养老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本地农村社区“长者驿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