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 第2部分:村党组织运行规范 (DB3207/T 2002.2-2020) 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提出部门为连云港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连云港市民政局、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起草人:陈军、叶劲松、刘圆圆、陈群、潘晓盼、宋世明、陈尚开、丁兴
DB 3207/T 2002的本部分规定了村党组织运行原则、运行要求,以及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基层民主议事、执行、监督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