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 (DB3207/T 2002.1-2020) 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提出部门为连云港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连云港市民政局、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起草人:陈军、叶劲松、刘圆圆、陈群、潘晓盼、宋世明、陈尚开、丁兴
DB 3207/T 2002的本部分规定了“一委三会”作为连云港市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内涵以及各主体的定位、相互之间的关系、运行依据等。本部分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范围内的农村社区“一委三会”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