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 1869-2019)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陈益明、张健、刘文贵、冯昭华、吴锡峰、郭建泷、叶勇、黄会荣、王静、黄颖慧、郭燊、胡绿漪、陈强、庄景宏、钟启俊、代焕芳、涂德贵、孙亚芹、李富果、彭陈乐。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在500 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