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1/ 1227-2018)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50m3/d(含50m3/d)至500m3/d(含500m3/d)且位于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末端配置污水处理设施)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