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纯电动出租车 (DB44/T 1767.2-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环宇标准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
起草人:凌和平、贝明、王益群、林逸峰、邓映路、相升林、赵晓纯、刘晖、贾明辉、黄永昌、方植彬、冯军国。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出租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1类纯电动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