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8部分: 住宅小区 (DB32/T 1691.8-2015)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南京市公安局、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起草人:钱涌、刘萱、高峰、沈智勇、刘捷、汪兆斌、李长命、方杰侠、施唯、郑家鹏、叶习勤、张亚忠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是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维护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