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8部分:公共娱乐场所 (DB31/ 540.8-2015)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福乐思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惠菁、刘峰、马皎琳、柳复荫、钱伟光、谢振岳、吴伟、张靓、郁文昌、冯大良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等方面的消防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 附设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按本部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