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2-13 部分:临床药学服务 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 (T/CHAS 20-2-13-2023) 团体名称为中国医院协会
主要起草人:甄健存,钟明康,张威,梅丹,卢晓阳,黄品芳,刘东,邱晓燕
起草单位: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科学研究院北京协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范围:适用于开展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内容简要 规范了医疗机构从事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