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保障技术 第7部分: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利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T/GDSES 9.7-2023) 团体名称为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主要起草人:邹权、吴明红、王夏晖、刘晓文、侯德义、劳敏慈、章生卫、任明忠、段小丽、孟玲珑、唐量、赵璐、李明光、黄海、杨勇、李瑛、王赫婧、陈景豪、熊淑婷、付建平、聂珊珊、周洋、刘振升、陈怡君、张思奇、陈显斌、陈桂红、李娟、许垲东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上海大学、清华大学、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利用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方法、技术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修复后地块空置期、再开发建设期和长期利用期的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的健康风险评估。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物质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修复后地块风险评估。
内容简要 前言引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与定义4 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5 更新修复后地块概念模型6 空置期风险评估7 再开发建设期风险评估8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