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评估规范 (T/CLPA 002-2023) 团体名称为中国药师协会
主要起草人:第1部分:孙路路、王凯、赵颖波、吕红梅、周亮、包健安、张建中、董梅、董占军、费小凡、封卫毅、刘东、杨威、穆殿平、赵彬、李国春、吕永宁。第2部分:孙路路、郁伟海、尹前龙、钟秀、邓婷婷、郭晓青、苏学军、俞国玲、李立、杨威、穆殿平、包健安、张建中、刘新春、费小凡、张峻、张文军、刘炜、刘广宣、杨丹、邵志宇、潘杰。第3部分:孙路路、杨威、穆殿平、郁伟海、包健安、张建中、董梅、董占军、封卫毅、王又红、钟秀、夏宏、刘炜、刘东、杨丹、赵荣生、陈迹、姜哲、谢升阳、陈晓宇、沈承武、王德旺、司延斌、张永凯、邓艾平、宋和勇、黄浪、张润清、陈晶、吕红梅。第4部分:孙路路、穆殿平、杨威、包健安、张建中、董梅、董占军、封卫毅、夏宏、赵彬、李国春、陈燕、翟青、李兵、郝志英、孙德清、王刚、赵青威、侯疏影、李静、刘晶、何琴、邱季、刘剑、刘续芳、李玲、顾卫平、陈卓、任汝仙、张志清、廉江平、余利军、王刚、潘艳琳、戴媛媛。
起草单位:第1部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北京协和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华中科技大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第2部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苏州三维合众医疗集成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江苏省老年病医院、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3部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苏州三维合众医疗集成有限公司、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江苏省老年病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宁夏银川市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第4部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东省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湖北宜昌市第一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滨湖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贵州省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范围:适用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和管理的评估。
内容简要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评估规范》旨在为医疗机构静配中心标准化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指导,促进静配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发展的目标实现。T/CLPA002-2023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