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规范 (DB34/T 4510-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管理。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管理规范 (DB34/T 4510-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区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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