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广告 第8部分:数字电视广告内容技术规范 (T/SHAA 000208-2023) 团体名称为上海市广告协会
主要起草人:孟令光、杨海军、付诗梦、肖彩滢、王海婷、刘彬艳、金鑫鑫、吕乐杨、熊雨灵、王志云、朱青山、金向民、徐永平、杜坚、刘家全、花颖异
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上海广播电视台、百视通、东方明珠移动电视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中电视广告内容技术规范与要求,界定了数字电视广告的范围与场景,对数字电视广告业务所涉及主体、发布所涉及的主要环节,制定了广告基本要求、广告内容要求、广告技术要求、广告播出要求、广告审核要求、价格核定要求六部分内容,涉及了广告视频的录制、存放、编辑、压缩和播放等数字化手段在数字电视媒体上的应用,以及特殊行业的合法合规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电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数字电视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内容简要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广告基本要求6广告内容要求7广告技术要求8广告播出要求9广告审核要求10价格核定要求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