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1-1 部分:总则 标准化工作指南 (T/CHAS 20-1-1-2022) 团体名称为中国医院协会
主要起草人:甄健存, 陆进,梅丹,钟明康,缪丽燕,卢晓阳,姜玲,杜光,高申,蒋学 华,沈群红,赵荣生,徐彦贵,赵庆春,吴玉波,吕迁洲,黄品芳,龚志成,徐珽,方来英,刘丽华, 李永斌,冯丹,刘月辉
起草单位: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北京积水潭医院,中日友好医院, 中国医学科 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海军军医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天津市第一 中心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福建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范围:适用于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标准化工作。
内容简要 规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系列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组织与职责、任务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标准应用与评价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