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2-7 部分:临床药学服务 药学监护 (T/CHAS 20-2-7-2021) 团体名称为中国医院协会
主要起草人:甄健存, 沈素,徐彦贵,徐珽,于鲁海, 侯文婧
起草单位: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天津市第一 中心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药学监护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的管理与评价。
内容简要 规范了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服务相关的药学监护工作,明确了基本要求、服务过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