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非正常满期和退保防范风险操作指引 (T/IAC 24-2018) 团体名称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粟妩蕾、吴旭东、闫素、陈京颢、王鹤、唐冬羽、邱学文、汤宇石、王晶、刘铮、侯杰、于英博、詹雅欣、单靖芳、赵贲、韩效思、王奥、董宜晴、王漪、饶璇、许晓蕾、李娟、吉楠、于多艺、姜梅青、李惠、石宝红、潘加法、张家豪、刘之臻、王卓敏、王红梅、李宁
起草单位: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太平金融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身保险机构非正常满期和退保防范风险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础能力、业务流程和其他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非正常满期和退保处理与管理,不适用于重大非正常满期和退保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内容简要 人身保险机构非正常满期和退保防范风险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础能力、业务流程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