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柜面服务形式和管理评价准则 (T/IAC 23-2018) 团体名称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杨胜睿、余晖、王晓玮、海霞、夏晓军、宋慧卿、贾炜、唐守庆、张歆、曾珊珊、王恒年、张翠玲、谢丹、赵东艳、王福荣、刘函姝、郭凌云、汤海、陈睿、罗剑青、孙芸莎、江璐、李军
起草单位: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险公司柜面服务形式和管理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及评价流程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保险公司柜面开展评价,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合作设立的柜面可参照执行。
内容简要 保险公司柜面服务形式和管理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及评价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