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 LED平板灯 (T/GIES 010-2022) 团体名称为广东省照明学会
主要起草人:李志珂、李瑞芬、梁丹丹、毛水润、赵俊、张贤庆、何小兵、吕向忠、陈效良、 何迪、梁月勤、侯乐福、黄永福、郭俊福、丘广文、于经尧 、蔺昊欣、郭雪梅
起草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惠州伟志电子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木林森智慧光能有限公司、广东乐销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西 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恒翌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敏 华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 LED 平板灯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以 LED 为光源,额定电源电压 220V、频率 50Hz,厚度不超过 85mm(包括 LED 光源及其控制装置,外置控制装置的厚度不计算在灯具厚度内)的普通照明用 LED 平板灯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含向上发光功能或发光面带有格栅的普通照明用 LED 平面灯具也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内容简要 4.1基本要求4.1.1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事故。4.1.2企业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4.1.3企业可根据GB/T19001、GB/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