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T/GIES 008-2022) 团体名称为广东省照明学会
主要起草人:欧爱军、李瑞芬、梁丹丹、钟莉、陈效良、刘雄康、赵俊、梁月勤、徐永嘉、 何迪、侯乐福、黄永福、郭俊福、于经尧、蔺昊欣、郭雪梅
起草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西顿工 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华明灯具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 测(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恒翌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敏华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劳士国际电 气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 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使用 250V 以下直流电源和 1000V 以下、频率 50Hz 或 60Hz 交流电源的 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内容简要 4.1基本要求4.1.1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质量事故。4.1.2企业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4.1.3企业可根据GB/T19001、GB/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