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672.1-2013)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吴浩、束炳旗 等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672.1-2013)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吴浩、束炳旗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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