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CJ/T 350-2010)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管理中心、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等
起草人:王璟琳、梁满华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