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要求 (JT/T 698-2007) 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等
起草人:孟秋、张京伟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