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DL/T 794-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有限公司、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能南京电力试验研究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龙国军、文慧峰、朱涛、位承君、赵爱民、刘峥嵘、谷魏、张民、韩涛、张恒、刘永兵、张兆、郑海超、代寅辉、夏惠忠、薛昌刚、刘国强、郭新茹、李洪峰。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的总体要求、范围及条件、介质、系统设计和安装、工艺条件、质量指标、监督、废液处理、清洗后检查恢复及保养、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出口压力不小于3.8 MPa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的锅炉化学清洗,其他热力设备的化学清洗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