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低压缸零出力试验导则 (DL/T 2785-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西热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建投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黄嘉驷、杨荣祖、穆祺伟、张进、谢天、王汀、李明、翟鹏程、米大斌、于龙文、抄勇、王洋、郭江龙、王耀文、杨洪亮、张奔、雷俊鹏、王宏武、朱元涛、雒青、曹欣、马汀山、向鹏、郑郝、龚琨、程东涛、郝江河、石建国、王辉、蒋华、常青松、李伟、马峰、李大超、张志勇、曹振斌、徐铭振、张兰庆、康夜雨、王剑峰、王伟、王富强、冯黎东、路贵君、庄福栋。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项目的冷态调试、热态调试、专项试验与性能试验的一般原则及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具备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功能的汽轮机组,不适用于低压转子光轴机组和带有离合器的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