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4部分:机械附件车间 (MH 3145.74-2001) 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MH 3145.74-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4部分:机械附件车间
标准号
MH 3145.74-2001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01-07-11
实施日期
2001-12-01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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