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DL/T 2667-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送变电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联(北京)检测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周宏宇、陈英华、杨一鸣、齐化锋、刘 昊、葛艳琴、李 华、滕 飞、赵 盟、文江海、梁展鹏、李洁珊、王学成、齐 越、吕晨宇、潘苏东、张蒙蒙、白玉勇、李亚维、徐雪松、姜英涵、项 薇、张兴辉、王晓非、王 晨、季哲伊、孔 娟。
本文件给出了电力企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的组织环境、领导力、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及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为实施DL/T 1868的要求提供指南。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企业实物资产管理的管理体系,指导电力企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改进。本文件未考虑核电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