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 第4部分:功率运行内部火灾 (NB/T 20037.4-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翔、杨志超、颜珍、赵庆南、黄立华、李肇华、刘美汝、朱姚瑶、宋磊、 杨健
本文件规定了功率运行内部火灾一级概率安全评价(PSA)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核电厂功率运行内部火灾一级PSA,其他堆型的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未涉及防爆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