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 第2部分:低功率和停堆工况内部事件 (NB/T 20037.2-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裴亮、郭建兵、许以全、孙金龙、黄乾、何建东、吴立村、刘雷雷、杨亚军、马超
本文件规定了低功率和停堆工况内部事件一级概率安全评价(PSA)的相关要求,以保证针对不同设计方案的核电机组开发满足相应质量要求的标准化PSA模型。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阶段、在建阶段及运行阶段轻水压水堆核电厂低功率和停堆工况内部事件(但不包括内部灾害,如内部水淹、内部火灾等)一级PSA。其他堆型的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所涉及的放射性源项仅考虑来自于堆芯燃料的放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