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合金钢 第16部分:核岛设备支承构件用锰-镍-钼钢厚钢板 (NB/T 20006.16-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尤磊、邓小云、李学军、张汉谦、汤臣杭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设备支承构件用锰-镍-钼钢厚钢板的制造、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无损检测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设备支承构件用16MnNiMo和18MnNiMo合金钢厚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