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合金钢 第11部分:稳压器筒体、封头用锰-镍-钼钢锻件 (NB/T 20006.11-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邓丰、黄燕、李焕鸣、何劲松、杜军毅、郑建能、曾小川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稳压器筒体和封头用锰-镍-钼钢锻件的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稳压器筒体和封头用16MnNiMo、18MnNiMo和20MnNiMo合金钢锻件。